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工作职责
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,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,具体组织并实施教学、科研、政治思想教育的办学实体,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根据学院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的教育计划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并实施本专业的教学工作计划。
二、重视和加强对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。
三、根据本专业教育计划,组织编写和完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。
四、检查本院教育秩序,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。
五、组织教学观摩,开展教法研究,深入教学改革以及检查和评估教学质量。
六、按教务处的统一要求,选派教师完成实习指导及学生论文指导工作。
七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非专业的教学任务。
八、制定院教师与干部的配备、进修和培训计划,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教研室学科发展计划。
九、管理本院教师参加科研和学术活动,并审核、送报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。
十、评审和推荐“优秀教学成果奖”和“教书育人奖”。
十一、建立本院教职工业务档案,负责本院教职工的考核,协助学院做好职称评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