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立评议党员、党员领导干部、党支部工作制度,是调动党内积极因素,克服消极因素,做好经常性的党员教育、监督和管理工作,坚持从严治党,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有效方法。
二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委工作,每年进行一次,也可以结合民主生活会一同进行。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。
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。
1、党员学习工作。做好积极的思想准备,使每个党员能够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2、评议前支部要多方调查研究,了解每个党员的情况以及支部工作中的问题。
3、党员领导干部要做个人总结,支部要做工作总结。教工党员要结合本职工作情况进行。
三、评议党员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内容,结合实际逐条对照检查,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用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标准来衡量。评议结果为合格,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。评议党支部以党章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为主要标准,从支部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四方面进行评议,评议结果为优、良、差三类。
四、评议时,要充分肯定成绩,指出缺点,切实提出改进措施,要实事求是,把团结教育同志,改进支部工作作为出发点和归宿。
五、评议结束后,支部应及时将情况向党委汇报,由党委上报学校党委。